为确保企业的持续改善,aws标准第4步是对第3步中所采取行动的绩效评价,从结果中吸取经验,并指导下一周期可持续水管理计划。绩效评价至少一年一次,企业应考虑更频繁的开展评价工作,持续改进。
效果评价包含改善行动完成时的验收评审,相关清洁生产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项目可参考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》、《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》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(试行)》。aws标准要求至少每一年度,企业要对水管理绩效(包括计划目标完成情况、经济效益、对流域水管理的价值等)、与水相关突发事件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纠正预防措施、利益相关方对企业水管理的反馈意见进行评估,并根据评价结果,更新下一周期的企业可持续水管理计划。
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