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规网标识码:能效/能耗管理 节能评估/审计 能源管理体系 清洁生产 节能监测/监察
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-打开澳门网站
颁布机构: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发布日期
生效日期
效力级别
地方规范性文件
适用领域
节能与资源利用
生效状态
试行
法规摘要
修订记录
相关文件
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《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(闽经信环资〔2017〕342号)
各设区市经信委(局)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,有关第三方审核机构: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》(发改环资〔2016〕1659号文)及2017年5月31日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我省实施方案要求,省经信委制订了《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7年12月7日
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促进用能权交易工作,加强对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管理,确保科学合理、高效公正地开展能源消费量的审核工作,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》(发改环资〔2016〕1659号文)及我省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......
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
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