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背景
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,建设单位自主验收。新修改的《条例》第十七条明确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,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”。因此,建设单位可直接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,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主体责任。泽晟环境竭诚为您提供竣工环保验收全方位、一站式服务。
二、企业获益
(1)依法完成竣工环保验收--履行法律责任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要求,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,依法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是企业正常合法运行的前提。
(2)核查--降低企业违规风险
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现场排污状况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,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隐患时,及时采取整改措施,从而实现环境精细化管理,降低企业的违规风险。
三、工作流程
泽晟环境具备强大的技术实力,拥有专业顾问团队,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理念,提供一站式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,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!
准备阶段 |
收集资料,包括项目立项核准文件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、环保设计资料、施工合同、施工期监理报告、工程竣工资料等;现场踏勘、了解工程概况和周边区域环境特点、明确有关环境保护要求,制定验收初步方案。 |
自查阶段 |
就项目建设情况、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展开自查,对于不合规及环评落实不到位的,提出整改建议,编制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》;在“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”公示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》全文。 |
实施监测与核查 |
按照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污染影响类》以及相关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要求,制定监测方案,开展验收监测并编制《验收监测报告》;在验收监测和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有污染物超标现象的,提出整改建议及辅助企业落实整改,确保达标排放。 在处理设施安装、调试完成后,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。 |
编制验收报告 |
根据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》《验收监测报告》的结论,组织召开验收会议,邀请专业技术专家提出验收意见。验收意见形成后,按照《办法》的有关规定编制《验收报告》。 |
信息公开和资料归档 |
根据各个地区要求而异。以上海市为例,在《验收报告》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登陆“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”公示,公示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。在《验收报告》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,登陆“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”,填报相关验收情况并做好验收资料归档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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